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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9-2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学院党委印章管理,规范用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利益,现对学院党委印章的规范使用通知如下:

一、党委印章的种类:

(一)党委公章

党委公章:代表学院党委权力、凭信和职责。

(二)党委书记名章

党委书记名章: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规定的法律效力。

二、学院党委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党委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学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

2.以学院党委名义颁发的聘(证)书、奖状、请柬,出具的介绍信、证明等。

3.各类申报材料、出国政审等以党委名义签署的重要文件。

4.经党委批准的新党员入党志愿书。

5.其他事由用印。

(二)党委书记名章的使用范围

1.由党委书记签发的各类申报材料、出国审批表等重要文件。

2.以党委书记名义发出的信函等。

3.经党委书记许可的其他用印。

三、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使用学院党委公章,必须办理用印审批手续。用章单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常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事项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用印时,用章单位填写使用登记表。

1.以学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须持主管领导签发的原件方可办理用印手续。

2.以学院党委名义颁发的聘(证)书、奖状,各类申报材料、出国政审等重要文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用印手续。

3.以学院党委名义出具的介绍信、证明等,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办理用印手续;

4.个人用印,须持所在基层党组织证明,办理用印手续。

(二)党委书记名章,须经党委书记同意方可使用,并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

2015 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