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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内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0-07-2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属各单位:

学校升本以来,按照本科建设和发展的要求,坚持推进制度建设,废止、修订和新建了一系列制度,随着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个别制度已出现不符合校情,不能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因此,学校决定对全校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认真梳理现有规章制度。各单位要依据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

2.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废”是指对于不符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内容陈旧、操作性不强,不能发挥应有作用的原有规章制度要废止执行;“改”是指对于不符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及现行依据有所调整的规章制度,要进行修订完善,必须依据十九大以来的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进行修订;“立”是指对于现实工作需要而尚未建立的规章制度,要进行科学论证,限期制定。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需修订、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党务管理类制度、行政业务类制度分别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按程序发文,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2.规章制度文件修订时,要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调研,确保使修订和建立的规章制度能够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3.各单位认真全面梳理本单位规章制度,请于7月25日18:00前,将本单位《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分别报至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附件: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