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印章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学院党委印章管理,规范用印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院利益,现对学院党委印章的规范使用通知如下:
一、党委印章的种类:
(一)党委公章
党委公章:代表学院党委权力、凭信和职责。
(二)党委书记名章
党委书记名章: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规定的法律效力。
二、学院党委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党委公章的使用范围
1.以学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
2.以学院党委名义颁发的聘(证)书、奖状、请柬,出具的介绍信、证明等。
3.各类申报材料、出国政审等以党委名义签署的重要文件。
4.经党委批准的新党员入党志愿书。
5.其他事由用印。
(二)党委书记名章的使用范围
1.由党委书记签发的各类申报材料、出国审批表等重要文件。
2.以党委书记名义发出的信函等。
3.经党委书记许可的其他用印。
三、学院党委印章的使用程序
(一)使用学院党委公章,必须办理用印审批手续。用章单位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详见附件),常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事项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用印时,用章单位填写使用登记表。
1.以学院党委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须持主管领导签发的原件方可办理用印手续。
2.以学院党委名义颁发的聘(证)书、奖状,各类申报材料、出国政审等重要文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用印手续。
3.以学院党委名义出具的介绍信、证明等,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办理用印手续;
4.个人用印,须持所在基层党组织证明,办理用印手续。
(二)党委书记名章,须经党委书记同意方可使用,并填写《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党委印章使用审批表》
党委办公室
2015 年9月21日